大法官,原名The Judge,描述從小和父親不合的Hank為了替父親打贏官司,即使千百個不願意,討厭家鄉的人事物,依然使盡全力只為了幫父親免去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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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Downey Jr.曾說這是他等了49年的劇本,為的就是能跟Robert Duvall對戲,Robert Duvall也靠此片提名奧斯卡和金球獎最佳男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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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雷,請自行斟酌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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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和父親的衝突,自從高中畢業舞會以後再也沒回家的Hank因為母親的離去回到家鄉,回到這個他討厭卻又無法忘記的地方。喪禮結束後,本來以為任務完成並準備回家的Hank卻不得不留下來,因為父親,法官Palmer,撞死了一個人。儘管跟父親間還有許多衝突,不諒解,但還是決定留下來用自己的口才和能力幫父親度過這次危機,過程中也透過女兒的短暫假期,還有數不清的爭吵逐漸釋懷,並在最後免去謀殺罪,在保外就醫的日子裡和父親最後一次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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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真的討厭自己的父親嗎? 儘管時常爭吵,仍然對青年時期父親對他做的一切耿耿於懷,但面對父親的官司仍然挺身而出,家裡種的是父親最愛的繡球花,討厭父親的一切卻又謹記父親的言行舉止就如同討厭印第安納州恨不得趕緊離開卻又對這裡的人事物依依不捨,如此矛盾的內心掙扎看得出那種自小離鄉的遊子在好不容易返家卻又害怕面對的那份近鄉情怯。

我想這世上是沒有討厭孩子的父母的,而同樣的這世上也沒有討厭父母的孩子,整部片的衝突我們可以看到兩邊都用各自的立場解讀對方的動作,同樣固執的兩人儘管了解對方卻也同樣不願意先低下頭認錯,誰也不讓誰,造就幾十年都不交流回家的悲劇。其實兩邊都忽略了,正是因為重視對方,渴望對方對自己也能像自己對對方一樣的了解和肯定,所以才會產生衝突。有時,親情的愛或許比戀人的愛還複雜,或許是因為我們總認為對方很了解我們,對方總會體諒我們,而無限放大自己的情感而忽視對方,總認為他人能為自己多想想,而不是自己所做的一切已經過頭。所謂親情的愛,不是單純的給予和接受,而是包容,包容錯誤,包容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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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看完這部片我的第一個感想是三流的劇本加上一流的演員,說他三流不是因為爛,而是因為劇情太過常見而且過度煽情,親情衝突加上法院對決的戲碼堆疊出整個故事,這樣的劇本如果演員撐不起來就會瞬間從一部感人熱淚的好片變成爛片,而幸運的是他們找來了近年來因為英雄電影而慢慢被大眾定型的Robert Downey Jr. 來飾演這個角色,而他也成功地把那種狂放不羈的形象表現的淋淋盡致,利用大眾對他英雄的形象反差表現出兒子對父親的那種愛與恨,而Robert Duvall也不愧是老牌硬底子的演員,飾演這種鄉村頑固老頭,藉由本身父親的立場描述對兒子的關愛和恨鐵不成鋼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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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部片最厲害的地方,也是美國劇情片最常見的,就是導演知道如何把一個普通的劇本表現完美,就一個開始不到半小時大概就可以猜出整部片走向的電影來說,他讓所有人都聚焦在Hank身上,利用Robert Duvall、Billy Bob Thornton等人的演技還有劇情對父子關係的描述堆疊整體的情感並在最後一次法院正反論述的時候把一切爆發出來,整部片著重在親情的愛與誤解,包容與體諒,它完美的呈現了父子之間的愛恨糾葛,儘管劇情稍嫌平庸,但光 Robert Downey Jr. 、Robert Duvall、Billy Bob Thornton的演技,就足以讓我們大飽眼福。

兩人最後在湖上釣魚,回味小時候的種種回憶,父親再次回答Hank過去問他的問題,誰是他見過最好的律師,前一次是Henry,而Henry也是Hank的名子(或許暗示這是他給他這個名子的原因),這一次,父親卻說是Hank,並在說完沒過多久離去,只留下一張糖果紙,我想,作為一個嚴厲整輩子的父親,沒有什麼比這更好的告別了,一個簡單的肯定,一個Hank等了30年的肯定,表達了父親對兒子的無限關懷與愛。Hank回到法院,看著父親坐了42年的椅子,我想此時此刻,對於父親,他只有滿滿的愛與回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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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詞

 

每次判決時,有一半的人會為了你的判決而開心,但同樣也有一半的人會對你感到憤怒

 

Did you know 90% of the country believes in ghosts? less than a third in evolution? 35% can correctly identify Homer Simpson's fictional town in which he resides, less than 1% knows the name Thurgood Marshall. But... when you put 12 Americans together in a jury and you ask for justice? Something just South of brilliance happens. Often as not, they get it right.

你知道超過9成的國人相信有鬼,卻不到三分之一的人相信進化論,百分之35的人能明確指出辛普森家庭住哪卻少於百分之一的人知道美國第一位黑人法官的名子。但當你把12個他們放進陪審團哩,什麼都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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